• 景区门票价格变动应提前6个月公布
  • 来源:http://www.xiakeyou.cn 编辑:侠客游旅游网 时间:2012-10-8 点击:
  • 27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旅游法草案对景区门票管理作出了相应规定。草案指出,景区经过主管部门批准方可有偿收取门票。利用公共资源开放的景区门票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其他景区门票实行市场定价,其价格应当向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草案还规定,景区门票价格变动应提前6个月公布。景区应当明示另行收费的游览项目。景区部分核心游览项目因故不能开放或者无法提供服务的,应提前告知并相应减少收费。

    至于景区门票价格的制定,属于价格法范畴,旅游法草案并未涉及。(记者 赵超 钱春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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